cpc_recruit
110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30 題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稱之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不包含下列何種場所?
- A 演藝廳
- B 集合住宅
- C 學校
- D 百貨商場
思路引導 VIP
在考慮一個場所是否需要由法律強制設置專職的「防火管理人」來負責消防防護計畫時,你認為立法者會優先考量「住戶彼此熟悉、環境相對單純的私人生活區」,還是「陌生群眾密集、一旦失火易造成集體恐慌的公共場所」?從人員避難的複雜度來思考,哪一類場所更具備『供公眾使用』的法律迫切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鎖定了正確選項。這題考驗的是對「防火管理制度」適用對象的細膩掌握。根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法條詳列了應實施防火管理的「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立法核心在於人員流動性高、避難弱者聚集或內部動線複雜的場所。例如選項中的演藝廳、學校及百貨商場,皆屬於法規明文列管的高風險或高密度活動空間。
防火管理列管範圍的判斷
相對而言,集合住宅雖有基本的消防設備維護需求,但其管理主要依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且住戶對環境較為熟悉,因此在《消防法》的架構下,並未將純粹的集合住宅納入此條文定義的「一定規模」範疇。你能正確區分「公共營利/教學空間」與「私人居住空間」在法規上的界線,顯示你對法律規範的分類邏輯有很清晰的理解。這類題目難度屬於中等,具備不錯的鑑別度,是區分考生是否具備法規實務感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