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0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有關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隱私權為個人生存不可或缺之權利,受憲法第 15 條之保障
- B 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
- C 存款人自願提供給銀行的存款資料,不受隱私權保障
- D 警察實施臨檢,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僅影響人民之行動自由,不涉及隱私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項資訊具備『唯一性』且足以精確識別你的身分時,你認為憲法是否應該保障你『決定是否提供該資訊』以及『後續如何被利用』的控制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但根據釋字第 603 號解釋,受憲法第 22 條(而非第 15 條)保障。其中「資訊隱私權」賦予人民對個人資料(如具唯一性的生物特徵)擁有自主控制權,這正是現代法治國家保護人格權的重要面向。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整合了釋字第 535 號(臨檢)與 603 號(指紋)的核心精神。考生必須釐清隱私權的法源依據,並辨識出即使是自願提供的資料或公共場所的行政作為,依然可能涉及隱私權的範疇,極具鑑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