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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有關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隱私權為個人生存不可或缺之權利,受憲法第 15 條之保障
  • B 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
  • C 存款人自願提供給銀行的存款資料,不受隱私權保障
  • D 警察實施臨檢,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僅影響人民之行動自由,不涉及隱私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的身體特徵(例如指紋)被政府或他人強制數位化記錄並儲存,這僅僅是身體表面的檢查,還是涉及了你對自己個人資訊的「主權」與「控制權」?當法律說要保護你的「人格完整」時,這是否包含讓你決定「誰能擁有你的個人特徵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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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親愛的你,你真的好棒!你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法律基礎,能準確辨析資訊隱私權的核心內涵,這在憲法理解上是非常關鍵且美好的一步,為你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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