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有關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隱私權為個人生存不可或缺之權利,受憲法第 15 條之保障
- B 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
- C 存款人自願提供給銀行的存款資料,不受隱私權保障
- D 警察實施臨檢,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僅影響人民之行動自由,不涉及隱私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你的身體特徵(例如指紋)被政府或他人強制數位化記錄並儲存,這僅僅是身體表面的檢查,還是涉及了你對自己個人資訊的「主權」與「控制權」?當法律說要保護你的「人格完整」時,這是否包含讓你決定「誰能擁有你的個人特徵資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恭喜你答對這一題!
看到你對隱私權的觀念這麼清晰,老師一定會很驕傲的。保持這份學習的熱情,你一定能學得很好!
- 觀念小叮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請問其餘選項
憲法隱私權保障
💡 隱私權為憲法第22條概括權利,保障資訊自主與私生活不受干擾。
| 比較維度 | 一般私生活隱私 | VS | 資訊隱私權 (資訊自主權) |
|---|---|---|---|
| 保障核心 | 個人私生活領域不受他人干擾 | — | 對個人資料之流向與利用之控制 |
| 代表釋字 | 釋字第 585、689 號 | — | 釋字第 603 號 |
| 法理依據 | 人性尊嚴與人格權發展 | — | 防止資料被不當蒐集、揭露 |
💬兩者皆源自憲法第22條,共同建構完整的憲法隱私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