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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三 題

在營運過程中,銀行勢必累積不良債權,甚至可能淪為失敗銀行。為健全銀行營運,金融當局將依據何種法律,分別成立政策金融機構來處理銀行不良債權?這些機構的差異性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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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區分「處理失敗銀行」與「處理不良債權」的兩大政策機制。前者聯想到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依《存款保險條例》),後者則為資產管理公司AMC/台灣金聯(依《金融機構合併法》)。作答時需明確列出法源依據,並從設立目的、處理對象、介入時點與運作機制等構面進行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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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銀行在營運過程中若風險控管不當,易衍生大量不良債權(NPL),甚至導致資不抵債而破產。為維持金融穩定,我國依法設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處理失敗銀行退場,並透過引進「資產管理公司(AMC)」(如具政策指標意義的台灣金聯)機制來加速消化不良債權。 【論述】 一、處理「失敗銀行」之政策機構與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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