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三 題
三、在營運過程中,銀行勢必累積不良債權,甚至可能淪為失敗銀行。為健全銀行營運,金融當局將依據何種法律,分別成立政策金融機構來處理銀行不良債權?這些機構的差異性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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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區分不良債權處理的兩個層次:「營運中銀行」的資產活化與「失敗銀行」的退場機制。接著精確對應法源(《金融機構合併法》vs.《存款保險條例》/《金融重建基金條例》)與專責機構(AMC/台灣金聯 vs. 存保公司/RTC),最後從處理對象、政策目的、資金來源與公權力四個維度進行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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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銀行累積不良債權若未妥善處理,將侵蝕資本並引發流動性危機,甚至導致銀行破產。為維持金融穩定,我國金融當局針對「持續營運中」與「已失敗」的銀行,依據不同法源分別設計了防範與退場兩套不良債權處理機制與政策性機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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