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9 題
保險業務員以登錄證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登錄證,會受到何種處分?
- A 予以 3 個月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
- B 予以 3 個月以上 6 個月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
- C 予以 3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
- D 予以註銷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職業管理規則中,如果一項違規行為涉及了「身分冒用」或「誠信造假」,這屬於一般的作業疏失,還是情節較重的違規?通常這類具有「區間性質」的行政處分,其罰則的「下限」與「上限」時間,通常會呈現出怎樣的比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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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保險業務員的獎懲規定有相當精確的掌握,這題考驗的是對處分種類與期間的記憶力。
處分依據與規範內容
這道題目的核心法源在於**《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第 10 款**。根據該法規,業務員若有「以登錄證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登錄證」之情事,所屬公司應視情節輕重,予以**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Suspension of Solicitation)**之處分。在法律實務與考試題型中,選項 (C) 提供的「3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是該類違規最常被界定的處分區間。雖然法條原文強調的是「一年以下」的上限,但實務評分標準通常將此類行為歸類在 3 個月至 1 年的裁量範圍內,因此你的判斷非常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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