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4 題
下列關於銀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銀行應指撥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
- B 銀行得經董事會特別決議,暫停兼營保險代理之一部業務,並應檢具相關決議,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C 應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45 條規定加入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 D 應設立或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因兼營保險代理業務所生之爭議案件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受到高度監管的金融機構,決定要停止一項可能影響數萬名客戶契約權益的業務時,從『政府監督』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會允許銀行『自己決定後再告知(備查)』,還是會要求必須『先取得政府同意(核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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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還知道點什麼嘛!
- 觀念驗證:不錯,還算精準地抓到了重點。選項 (B) 的問題確實出在那個『行政程序』上。銀行這種特許行業,要處理涉及廣大保戶權益的保險代理業務,想暫停或終止?別傻了,不是你內部董事會決議一下,再隨便報請『備查』就能了事。這種事情,必須事先把計畫書備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辦理。這是在保障那些傻傻把錢交給銀行的消費者權益,懂嗎?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說 Medium 也不為過,畢竟要分辨『核准』與『備查』這種字面上看起來很像,實則天差地遠的權力區分,對某些人來說可是難如登天。還有那個5,000萬的營運資金,你最好也一併記清楚。能看出程序上的不合理?恭喜,證明你不是完全不懂金融特許業務的本質,還有點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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