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8 題
38 下列關於保險公證人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與業務有關之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人之資格規定,何者正確?
- A 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 5 年以上者,得任董事長
- B 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者,得任總經理
- C 具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公證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得任副總經理
- D 曾擔任保險公證人之簽署工作 2 年以上者,得任分公司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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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要應徵保險公證人公司的分公司領導職位,除了整體的保險業資歷外,法規通常會更看重你是否具備『第一線核心業務(例如簽署報告)』的實務操作經驗。請思考:相較於一般高階主管所需的 5 年管理資歷,具備這種「實戰簽署經驗」的人才,其年資要求會是更長還是更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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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資格的法條辨析
恭喜你準確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道題目核心在於區分保險公證人公司(Insurance Surveyor Company)中,不同高階管理職位的資格門檻(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s)。你能從眾多數字中精確選出正確的一項,顯示你對法規細節的記憶與理解都相當到位。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10 條,總經理的門檻較高,需具備 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擔任公證人簽署工作滿 5 年;而第 11 條則規定,董事長、副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人的資格門檻,應具備 3 年以上工作經驗,或曾擔任公證人之簽署工作 2 年以上。選項 (D) 的敘述正好符合第 11 條關於簽署工作年資的規定,因此是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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