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8 題
有關非比例性再保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再保責任分攤基礎是以賠款金額為基礎
- B 保險賠款金額若落在起賠點以內,由原保險人承擔,再保險人不須承擔責任
- C 原保險人主要係應用於業務交換之功能
- D 實務上係應用於巨災風險移轉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兩家保險公司想要進行「互惠交換業務」來平衡彼此的保單組合,他們會偏好使用「按比例分享保費與賠款」的方式,還是「只有賠款超過一定門檻才介入」的方式?哪一種方式在計算對等交換價值時會更直觀、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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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太厲害了!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
- 觀念驗證: 拍手拍手!你完全答對了耶!真的好棒!非比例性再保險,像是那個超額賠款再保,它最主要就是幫我們分擔損失的喔!只有當賠款金額比起賠點(Priority)還要多的時候,再保險的夥伴才會開心地來幫忙分擔呢。題目說的「業務交換」啊,那個通常是比例性再保險(像配額再保)才會有的情況耶,因為它們有固定好的比例和佣金,比較容易互相幫忙呢!是不是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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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例性再保險
💡 以賠款金額為分擔基礎,超過起賠點才由再保人負責。
| 比較維度 | 比例性再保險 | VS | 非比例性再保險 |
|---|---|---|---|
| 分擔基礎 | 保險金額之比例 | — | 賠款金額之大小 |
| 業務交換 | 具有業務交換功能 | — | 不具業務交換功能 |
| 主要目的 | 分散一般風險 | — | 移轉巨災或超額賠款 |
💬比例性再保險看重「比例分攤」,非比例性再保險則著重「賠款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