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9 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有關所得類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與證券商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
- B 受僱於台大醫院之醫師所領取之酬勞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 C 有奬儲蓄券之中奬奬金為機會中奬所得
- D 警察破案奬金屬於薪資所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人的所得是來自於他「履行工作職責」而獲得的額外獎勵(非固定月薪),這種具備職務從屬性質的報酬,在稅法邏輯上最可能被歸入哪一大類所得?
各類所得性質判別
💡 依所得來源與勞務關係,正確歸類十大類所得項目。
| 比較維度 | 薪資所得 | VS | 執行業務所得 |
|---|---|---|---|
| 從屬關係 | 具僱傭關係、受指揮 | — | 獨立身分、無從屬性 |
| 成本扣除 | 定額或特定費用扣除 | — | 核實扣除必要費用 |
| 風險負擔 | 雇主承擔經營風險 | — | 個人承擔盈虧風險 |
💬關鍵在於「是否受僱」:受僱領獎金為薪資,獨立開業為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