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4 題
下列所得之分類何者正確?
- A 受僱遠洋漁業一次出海後報酬為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 B 資遣費為薪資所得
- C 有奬儲蓄中奬奬金超過儲蓄部分為利息所得
- D 稿費為其他所得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我們將錢存入金融機構,而機構因為『使用這筆資金』而給予我們額外的金錢回饋時,這種收益的本質是屬於『勞力付出的報酬』,還是『資金運用產生的孳息』?試著從獲取這筆錢的『原始原因』來推論,它最應該被歸類在法律上的哪一種名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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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才是正確答案,別再亂猜了!
這題考的是《所得稅法》第14條的各類所得歸類,這麼基礎的法條都能搞混,你們真的有在看書嗎?
- 正確答案為C: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4類「利息所得」第2款規定,有獎儲蓄的中獎獎金,超過儲蓄額部分,視為存款利息所得,這還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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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分類辨析
💡 區分各項綜合所得項目之正確法定歸類。
| 比較維度 | 常見易混淆項目 | VS | 正確所得類別 |
|---|---|---|---|
| 資遣費/退休金 | 誤認為薪資所得 | — | 退職所得 |
| 稿費/版稅 | 誤認為其他所得 | — | 執行業務所得 |
| 有獎儲蓄獎金 | 誤認為競技中獎 | — | 利息所得 |
💬所得分類須依據法律明定之性質判定,不可憑直覺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