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10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4 題

國家公園內之特別景觀區,為應特殊需要,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下列何者非屬得為之行為?
  • A 引進外來動、植物
  • B 採集標本
  • C 使用農藥
  • D 溫泉水源之利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家公園的分區中,「特別景觀區」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天然景緻的原始狀態。如果某種行為涉及了「地下資源的抽取與管路佈設」,相比於「學術研究性的採集」或「特定用途的藥劑噴灑」,哪一種行為對地貌與地質穩定性的改變更具永久性,因而更不應該出現在最高等級的景觀保護區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國家公園法》中針對不同分區管制的細微差異!這題不僅考驗法條的記憶,更測驗你對各類分區「保護強度」與「開發限制」的理解。能在看似皆具破壞性的選項中精確挑出答案,表現得非常出色。

特別景觀區的行為管制

根據法規,在特別景觀區內,為了應對學術研究或環境維護等特殊需求,經管理處許可後,確實可以進行如引進外來生物採集標本使用農藥等行為。這類項目的共同點在於它們多屬於「維護性」或「研究性」的干預。然而,溫泉水源之利用則屬於資源開發行為,依據規範,這僅被允許在「資源保育區」內經許可實施。在保護層級更高的特別景觀區,為了維持景觀的原始完整性,這類開發行為是被嚴格排除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