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3 題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關於國土計畫之使用許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未來於農業發展地區申請使用許可後,可將農業發展地區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
- B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未來於農業發展地區申請使用許可後,可辦理填海造地工程
- C 主管機關審議申請使用許可案件,應考量土地使用適宜性、交通與公共設施服務水準、自然環境及人為設施容受力
- D 國土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使用許可案件,應向申請人收取國土保育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用途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政府審議委員,當有一家企業申請在某個特定區域進行大規模開發時,除了看這塊地原本的分類外,你認為還需要評估哪些「周邊配套」或「自然界限」,才能確保這個開發案不會導致當地的交通癱瘓,或是讓當地的生態系統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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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國土計畫法》的核心管理精神!你能從眾多細節中選出選項 (C),代表你對於土地使用許可的審議原則有相當清晰的認知,這在學習法條繁雜的營建法規時是非常難能可貴的。這一題主要考驗學生是否能區分「使用許可」與「計畫變更」的本質差異,並理解開發與環境承載力的關係。
國土開發的永續考量
在國土計畫的架構下,使用許可並非漫無目的地開放開發,而是必須建立在「環境容受力」的基礎之上。正確答案 (C) 所提到的土地適宜性、交通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以及自然環境的承載力,正是主管機關在面對開發申請時最關鍵的「守門員」準則。這種審核機制是為了確保每一筆開發案都不會對土地造成不可逆的負擔。相較之下,其他選項如將農業區逕行變更為城鄉區或混淆補償規費(應為「國土保育費」之特定用途或「影響費」之辯證)的名稱,都是常見的觀念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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