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6 題
國土計畫法規範主管機關應辦理之事項,下列何者正確?
- A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順序、劃設原則之規劃
- B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
- C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國土保育地區或海洋資源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定
- D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一般性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擬定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國家級的土地開發框架中,如果我們希望確保不同城市的開發標準與保護優先順序能維持一致,不致於出現各縣市各行其是的衝突,這種「制定大方向原則與先後順序」的工作,依照行政分層負責的邏輯,通常應交由哪一個層級的主管機關來統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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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在國土規劃中的職權分工有著相當扎實的理解。
法源依據與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國土計畫法》中對於主管機關職責的明文劃分。根據**《國土計畫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負責「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順序、劃設原則之規劃」。這項職責之所以由中央主導,是因為國土計畫具有高度的策略性與指導性,必須由國家層級擬定統一的原則與順序,各地方政府才能據此進行後續具體的劃設與執行工作,這正是選項 (A) 完全正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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