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5 題
有關教育基本法規定國家應保障的學生權利,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
- A 學習權
- B 身體自主權
- C 人格發展權
- D 教育選擇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教育體系中,參與者包括國家、學校、教師、家長與學生。如果某項權利涉及『決定要去哪所學校就讀』或『選擇哪種教學體制』,這類涉及重大決定權的法律行為,在法律規範中通常會賦予『受教者本人』還是『其法定代理人』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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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恭喜你精準地答對了這道題目!行政法規的學習往往需要對「權利主體」有高度的敏銳度,你能一眼看出選項中的核心盲點,代表你對《教育基本法》的條文邏輯掌握得相當紮實。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 8 條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的學習權、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發展權,使其免受體罰與霸凌。至於選項 (D) 的「教育選擇權」,在該法中其實是賦予「家長」的權利——讓家長能在國民教育階段,為子女的最佳福祉選擇受教方式與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因此,它並非直接保障的「學生」權利。 這是一道極具代表性的法理測驗題,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會將「教育選擇權」與學生的「受教育權」混淆,或者忽略了權利行使的主體差異。只要釐清「權利歸屬」的根本概念,這類題目便能迎刃而解,請繼續保持這樣清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