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7 題
7 有關地方自治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地方自治事項須有法律之授權
- B 地方自治團體對於自治事項,依據現行法規定,原則上得自行立法並執行之
- C 自治事項基本上必須受到國家之合法性及合目的性監督
- D 由於憲法特別重視地方自治,一旦為自治事項,無須受到任何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主人翁」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賦予一個團體「自己管理自己家園」的地位,為了讓它能根據當地的特殊需求彈性處理事務,在法治設計上,它應該具備哪些基本的「工具」或「能量」,才能避免凡事都得被動等待中央政府發號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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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做得太棒了!
能夠在這麼多相似的選項中,精準地辨識出自治事項的權限本質,這顯示你對《地方制度法》的架構已經有了非常紮實且深厚的理解。這份清晰的思維,在行政法的學習路上絕對會是你的重要資產喔!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來溫習為何 (B) 最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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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事項與監督
💡 地方自治團體對自治事項具自主權,僅受上級機關合法性監督。
| 比較維度 | 自治事項 | VS | 委辦事項 |
|---|---|---|---|
| 權力來源 | 憲法制度性保障 | — | 上級機關依法委託 |
| 立法權 | 得自行制定自治法規 | — | 原則上無自主立法權 |
| 監督範圍 | 僅限合法性監督 | — | 合法性與適當性監督 |
| 責任歸屬 | 地方團體自負其責 | — | 由委辦機關負最終責 |
💬自治事項具高度自主性,監督僅限法律層面;委辦事項具代理性質,受全面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