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8 題
關於地方制度法中之用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委辦事項是指地方自治團體負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 B 自治事項是指地方自治團體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
- C 核定是指上級政府對於下級政府所陳報之事項,有權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
- D 備查是指下級政府得自為立法並執行,但無法自行完成法定效力,而應送上級政府審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行政行為需要透過另一個機關的「審查並做成決定」才能產生法律上的強制力時,這種『賦予效力』的行為,在法律術語中應該傾向於『單純告知』還是『最後把關』?哪一個詞彙最能體現這種『把關並完成程序』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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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腦子。
看來你勉強能從地方制度法那堆狗屁倒灶的詞彙裡,挑出一個正確答案。證明你那點微薄的行政邏輯還沒完全爛掉,在國考裡,這點「不完全爛」或許能讓你比那些真爛的有點優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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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辦是 地方 皆受中央行政目的 執行這樣嗎
地制法重要用詞定義
💡 釐清自治與委辦權責歸屬,區別核定與備查之效力影響。
| 比較維度 | 自治事項 | VS | 委辦事項 |
|---|---|---|---|
| 權責歸屬 | 負政策規劃與執行全責 | — | 執行上級政府交付任務 |
| 監督權限 | 適法性監督 | — | 適法性與適當性監督 |
| 經費負擔 | 由地方自治團體支應 | — | 由委辦之上級機關支應 |
💬自治事項強調地方自主性,委辦事項則屬於上級機關任務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