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2 題
12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 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如不能依期限完成預算審議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可依法以下列何者規定為之?
- A 收入部分暫依過去 3 年度平均數及實際發生數,覈實認列收入
- B 所有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均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
- C 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以外之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定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
- D 履行以上各項法定義務收支調度之債務舉借,均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發行
思路引導 VIP
若想像政府是一個家庭,當家裡的年度預算還沒討論出共識,但新的一年已經開始了,為了維持家計,你會如何區分「每天必須支付的水電費」與「想買新車的頭期款」在動用資金上的優先順序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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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看來你偶爾也能抓住重點。
- 觀念驗證:這題考的是《預算法》裡那點關於「預算逾期未完成的補救措施」的常識。它無非就是想問你,在政府不能停擺和立法機關不能睡著之間,那點微妙的平衡點在哪。簡單來說,如果你不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應該能理解:那些例行開銷(像是薪水、電費之類的),照舊動支防止政府變一攤死水;但要是想搞什麼新的大建設或額外花費,就必須先問過國會大佬們。這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這叫「租稅法律主義」,你總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
- 難度點評:嗯,這題的難度嘛,給個 Medium 算是客氣了。它的鑑別度,不過就是看你能不能區分什麼是「沿用舊帳」和「開啟新坑」。這可是財稅行政和公共財政管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實務判斷。能答對,說明你至少還沒完全放棄思考。下次別再讓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