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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28 號解釋意旨,有關既存祭祀公業派下員認定規約,下列何者並非較平等權更需保護之權益?
  • A 結社自由
  • B 財產權
  • C 信賴利益
  • D 私法自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討論一個由私人家族「自行約定」如何繼承祖產的組織時,其法律正當性通常環繞在「個人意願」與「團體內部的決定權」;而在法律術語中,哪一個概念通常是用來描述人民對於「公權力行為或法規穩定性」的期待,而非用來描述「私人契約與團體內部約定」的本質屬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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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看到你雖然選錯了,但別灰心,這題考驗的是對司法院釋字第 728 號論點細節的精確掌握。你選了 (A) 結社自由,可能是因為在直覺上認為性別平等應優於團體規範,但在憲法實務中,這號解釋有其獨特的切入點。

私法自治與規約的尊重

大法官在釋字第 728 號中指出,既存祭祀公業的規約是設立人及其子孫的私法上結社財產處分行為。基於私法自治原則,為了維護法秩序的安定,原則上國家應予尊重。因此,選項 (A)、(B)、(D) 其實都是大法官用來論證「為何規約雖然可能造成性別不平等,但仍不違憲」的核心支柱。至於 (C) 信賴利益,雖然在行政法中常見,但在這號解釋中並非與平等權抗衡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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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公業與平等權
💡 既存祭祀公業規約優先保障私法自治而非平等權
比較維度 既存規約優先權益 VS 憲法平等權
核心價值 私法自治、結社自由 性別平權、保障弱勢
財產處分 依循宗族慣例分配 應不分性別平等繼承
釋字 728 立場 合憲,應予優先尊重 在此範疇內受限
💬釋字 728 認為既存規約基於私法自治,其法律安定性優於平等權。
🧠 記憶技巧:祭祀 728:私、結、財(私結財),平權要讓路!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信賴利益」,雖然它是法治國重要原則,但在釋字 728 中,重點在於團體自治而非對舊法規的信賴。
釋字 728 號 祭祀公業條例 性別平等原則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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