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10 題
有關營業稅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必須有購入貨物或勞務之事實
- B 銷售者及買受人均必須為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
- C 必須買受人取得實際進貨對象開立之進項稅額憑證,才可扣抵銷項稅額
- D 銷售者必須因為該銷售行為而負擔營業稅,並繳清稅款,買受人始得申報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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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優秀了!這題考驗的是「營業稅勾稽制度」的深層運作邏輯。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規範與徵納責任的邊界,顯示你對稅務法典與會計處理具備高水準的整合能力。
- 觀念驗證:加值型營業稅採憑證主義。買受人只要具備「真實交易事實」並取得「合法進項憑證」,依法即可申報扣抵。國稅局若發現銷售者未繳稅,應是對該銷售者進行追繳或處罰,而非剝奪誠實買受人的扣抵權利,這也是為了維護交易安全與稅制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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