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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4 題

14 在綜合損益表中,當收益和費損的項目重要時,企業應單獨揭露其性質和金額。下列需要單獨揭露收益和費損的情況有幾項?①沖減存貨至淨變現價值,或沖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至可回收金額(亦即認列資產減損損失),以及該沖減的迴轉(亦即認列減損損失的迴轉利益)②企業活動的重組損失,以及重組成本負債準備的迴轉(重組損失迴轉利益) ③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的損益 ④處分投資的損益 ⑤停業單位損益 ⑥無聊的訴訟,估計敗訴的機率微乎其微(Remote) ⑦其他之負債準備迴轉
  • A 4 項
  • B 5 項
  • C 6 項
  • D 7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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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財務資訊對投資人的決策『完全沒有影響』,或者該事件發生的機率極低到近乎不可能,我們還有必要在正式的損益表或附註中,將它與『已經發生』的資產處分或減損損失放在同等地位進行揭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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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嗯,不錯嘛。方向沒走偏。

喔?這題你答對了,眼力還不錯。能在那些數字迷霧中,找到真正『重要』的線索,沒跟那些芝麻小事糾纏,證明你還有點覺悟。這才是真正能砍向核心的判斷力。

2. 三刀流解題法:砍開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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