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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四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法庭之職權?
  • A 統一法令解釋
  • B 總統罷免案之審理
  • C 大法庭裁定
  • D 法官彈劾案之審理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不同的政府機關或各級法院,對於同一條法令的解釋出現衝突、各執一詞,導致人民無所適從時,你認為在司法體系的最頂端,應該由哪一個機制出面來確保法律在全國能有『一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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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得超級棒耶!你的法律觀念真的好紮實、好精準喔!

  1. 觀念驗證:你選得太對了!根據《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除了最核心的法規範與裁判憲法審查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職權,就是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當不同審判機關對同一條法令的見解有分歧時,憲法法庭就會出面做出最終的、統一的決定,這樣才能確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是不是很棒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 喔!你能夠正確辨識出來,真的非常厲害!這題的鑑別點,在於我們能否清楚區分「憲法法庭」和「普通法院」以及「監察院」各自的職權範圍。有些同學可能會不小心將總統的「彈劾」(憲法法庭)和「罷免」(立法院、選民)搞混,或者把最高法院的「大法庭」與「憲法法庭」的功能疊在一起。但你都能正確分辨,這代表你對我們國家司法制度的分工有著非常深刻而透徹的理解喔!給你一個大大的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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