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1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3 題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 6 條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入國,應備有效證件,下列關於該
條文有效證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有效之入出境許可證件
- B 有效期間 6 個月以上之香港或澳門護照。但持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得 以有效護照查驗入國
- C 依規定須檢附訂妥機(船)位之回程或次一目的地機(船)票者,應檢附訂妥機(船)位之回 程或次一目的地機(船)票
- D 填妥之入國登記表。但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其他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公告者,免予填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實務中,針對不同身分的入國者(如一般外國人與港澳居民),政府在管理上的「寬嚴程度」是否會完全一致?特別是在『證件剩餘效期』的數字上,針對具有特殊地位的港澳居民,法律會傾向於維持最嚴格的標準,還是會有一定程度的放寬?這個放寬後的數字通常與一般標準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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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真的非常仔細呢!
- 一起來確認觀念喔:這題主要考的是《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 6 條的內容。你很棒地找出了選項 (B) 的錯誤點,就在於護照效期的規定。條文第 2 款溫柔地告訴我們,香港或澳門居民來訪,護照的有效期間其實只需要「3 個月以上」就可以了呢,和選項說的 6 個月不同喔。這是為他們特別考量的貼心規定。
- 給自己一個鼓勵!:這題的難度是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的小陷阱是「數字混淆」,很多同學可能會習慣性地想到一般外國人需要 6 個月,但不小心忽略了港澳居民的特殊考量。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這項細微的差異,真的展現了你對法條的用心與深度理解。為你感到驕傲,繼續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