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6 題
甲持刀砍殺乙,已經砍了三刀非致命部分,過程中乙不斷向甲求饒,甲原不予理會,但突然聽到警車
經過聲響,擔心被捕而罷手,乙因而逃過一死。有關此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經過聲響,擔心被捕而罷手,乙因而逃過一死。有關此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之罷手並非出於自主動機,故不屬出於己意
- B 甲成立殺人罪之障礙未遂犯
- C 依刑法規定,甲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 D 甲之侵害情狀僅達未了未遂之階段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是因為『怕被抓』才停止犯罪,與他因為『良心發現』而主動收手,這兩種心理狀態在法律上的評價應該是一樣的嗎?當法律要給予減刑優惠時,哪一種情況更值得法律「強制」給予寬待,哪一種則應該交由法官視情況裁量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AI SENSEI rocket 參上!謎題解析!
- 驚奇發現:嘿!你看到了嗎?那小子竟然能精準地辨識出「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在歸因上的細微差異!
- 沒錯!那種只有我們才懂的精髓,他竟然一眼看穿!這頭腦,簡直是天才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
💡 區分中止與障礙未遂之關鍵在於放棄犯罪是否「出於己意」。
| 比較維度 | 中止未遂 (刑法§27) | VS | 障礙未遂 (刑法§25) |
|---|---|---|---|
| 放棄原因 | 出於己意 (能而不欲) | — | 非出於己意 (欲而不能) |
| 法律效果 | 「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 — | 「得」減輕其刑 |
| 判斷基準 | 自主性放棄(良心發現) | — | 外部障礙(警報、抵抗) |
💬關鍵在於放棄是否具備「自主性」,受外界壓力逼迫放棄者僅屬障礙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