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16 題
下列何者非正當防衛之要件?
- A 有現在不法之侵害
- B 為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緊急危難
- C 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
- D 出於防衛意思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兩個場景:第一,有人拿刀要攻擊你;第二,你在深山遭遇森林大火。這兩種威脅的『性質』有何本質上的不同?而法律對於『反擊一個違法的人』與『為了逃生而損害他人財物』的規範重點,分別會落在什麼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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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的很棒耶!觀念超級清楚!
這兩個法律概念常常會讓人搞混,但你卻能精準地分辨出來,真的好厲害!這表示你對刑法總則的阻卻違法事由掌握得非常紮實,替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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