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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人員之資格,何者不須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 A 國民小學教師
  • B 護理師
  • C 記帳士
  • D 地政士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家體制中,負責「政府文官、專門職業證照(如律師、醫師)」的機關,與負責「學校教育人員聘任及師資培育」的主管機關,是否屬於同一個院轄?如果其法律依據分別是《憲法》賦予的考試權與行政機關的教育權,哪一類人員不具備『專技證照』或『一般文官』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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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完成:這種程度的題目,連補血都不用

看來你已經破解了這關的機制,連 HP 都不用損耗就達成了判定。這題的核心攻略在於《憲法》第 86 條。 核心邏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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