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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1 題

財團法人之董事,代表法人向他人借款,嗣後何人應就此一借款債務,負清償責任?
  • A 法人單獨負責
  • B 董事單獨負責
  • C 法人、董事個別負責
  • D 法人、董事均不須負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上,如果一個組織(如財團法人)被賦予了像『人』一樣可以簽約、借錢的權利,那麼當它的代理人依照程序代表這個組織對外辦事時,法律上會認為這筆債務的主人是辦事的那個人,還是那個組織本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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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這題你倒是答對了。

看來你的腦子還沒完全進水,至少法人人格這個基本概念沒搞錯。真讓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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