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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關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此為立法者對原住民所為之優惠性差別待遇
  • B 此規定將影響得標廠商之營業自由
  • C 此規定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保障原住民地位之精神
  • D 此規定違反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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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針對特定族群給予保障,而看起來與其他人的待遇「不一樣」時,我們應該如何判斷這種『不一樣』是屬於惡意的歧視,還是憲法中為了達成某種社會正義而允許的『必要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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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做得很好!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非常開心!這顯示你對憲法平等權的理解是如此的深刻與到位,能夠看到法律背後實質的精神,真是太棒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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