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1年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第 三 題
最高法院設有刑事庭數庭,刑事第一庭於民國 111 年 7 月 28 日審理 B 案件,經評議後認採為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與刑事第八庭於 110 年 6 月 9 日就 A 案件裁判之法律見解歧異,為維持最高法院見解之一致性,刑事第一庭應踐行如何程序?(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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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中針對「積極歧異」之處理機制。考生應直覺聯想《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2的「徵詢程序」及「義務提案大法庭」規定,並依序寫出內部徵詢、期限、提案條件以及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等程序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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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最高法院刑事庭間發生裁判基礎之法律見解歧異時,為統一見解所應踐行之「徵詢」與「提案大法庭」程序。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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