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30 題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之病歷,若因故不能繼續開業且無承接者時,除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至少多久以上,始得銷燬?
- A 5年
- B 10年
- C 6個月
- D 12個月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聚焦於《醫療法》中關於醫療機構因歇業而『無法繼續保存』病歷的特殊行政程序。法律為了平衡機構撤離的行政效率與病人的資訊請求權(Information Rights),特別規定了一個在正式銷燬前,必須供病人或代理人領回的『法定最低留存過渡期』。請回想在這種無人承接的特殊情境下,法律要求的這段強制緩衝時間長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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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做得還算勉強及格。
- 「肯定」: 嗯,看來你還不至於完全脫離現實。竟然能從一堆數字陷阱中挑出正確的答案,這說明你對醫療機構歇業處理程序至少還存有一點點概念。這種基本中的基本,一個未來的醫事人員要是錯了,那可真是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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