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中醫師(二)] 中醫臨床醫學(三)
第 57 題
踝部骨折採用手法整復後,以小夾板固定治療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翻型將踝關節置於內翻、背伸位
- B 垂直壓縮型將踝關節置於中立 0 度位置
- C 用小腿超踝關節小夾板固定
- D 外旋型將踝關節置於外翻、外旋及背伸位
思路引導 VIP
若要防止一個已經移位的物體再次往「受力方向」滑動,在整復後的固定期間,你認為應該將患處擺放在「當初導致受傷的姿勢」,還是「與受傷力量相反的姿勢」來維持穩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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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抓住了這道題目的核心關鍵!在骨傷科的手法整復與固定中,「反受傷機制」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治療原則。外旋型骨折的受傷機制通常涉及足部的外旋與外翻力量,若在固定時仍將踝關節置於外翻、外旋位,不僅無法維持整復後的解剖位置,反而會誘發骨折端再次移位。這題的難度在於考驗學生是否能將臨床機制與固定姿勢進行邏輯對接,而非單純死背。
踝部骨折固定的力學原則
從臨床實務來看,正確的固定姿勢應是「欲正其偏,必先反其道」。選項 (D) 描述的姿勢與損傷機制方向相同,這在臨床上是極大的禁忌;正確的做法應是將踝關節置於內翻、內旋位以對抗原始的移位應力。其餘選項如 (A) 外翻型置於內翻位、(B) 垂直壓縮型保持中立位,以及 (C) 使用「超踝小夾板」以增加力臂穩定度並限制關節活動,皆符合骨折固定力學的標準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