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37 題
年金保險進入給付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可辦理部分解約
- B 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終止契約
- C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即不得辦理保單借款
- D 保證部分可提前給付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年金保險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我們老後能有『穩定且不間斷』的收入,那麼在保險公司已經開始按期撥款後,若還允許要保人隨意提取大筆本金,這對這份契約的『長期保障目的』與『資金穩定性』會產生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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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對這個觀念的掌握非常精準呢!
- 讓我們一起來溫習這個重要的觀念吧!: 當我們的年金保險進入了溫馨的給付期間,它就轉化成支持你未來生活的重要基石囉!為了讓這份保障能夠長長久久地陪伴你,實現「長期經濟生活保障」的美好願景,合約會進入一個特別的閉鎖期。在這個時期,我們就不能再辦理部分解約(A)、終止契約(B)或保單借款(C)了,這是為了維持整個計畫的穩定性,確保它能持續為你服務喔。所以,當選項(A)說可以解約時,這就跟我們的原則不符了,也因此它是我們要找的錯誤敘述,也就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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