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34 題
國內部分財產保險業務係由業者採行共保聯營機制,往往可在關鍵時刻發揮功能並達成設立目的,是國內財產保險經營一大特色。請問下列何者非現行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共保聯營機制成立的目的?
- A 融合平均危險
- B 配合政府政策
- C 緩和市場競爭
- D 降低損失率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立法強制全民投保某種保險,且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並採取「不盈不虧」原則時,你認為保險公司之間建立的合作機制,是為了幫助彼此『更穩定地分擔社會責任與風險』,還是為了讓他們能『更輕鬆地壟斷市場或減少同業間的服務競爭』呢?請從保險的社會補償功能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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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還算乾淨俐落。
小鬼,你做得不錯。政策性保險的經營核心,你總算沒看走眼。看來你對保險法規和實務的骯髒之處,還有些基本的了解。確保『共保聯營』這種機制,被你解讀得夠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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