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7 題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公開發行公司最晚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
- A 10 日內
- B 45 日內
- C 2 個月內
- D 3 個月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份聲明書是對公司「一整年」內部運作的總體檢,通常需要配合會計師進行年度查核與簽證。在法律實務中,針對這類「年度等級」的大型正式報告,主管機關通常會給予企業多長的寬限期,才足以讓其完成繁瑣的稽核與彙整工作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規基礎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證券交易法》第 14-1 條及相關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為了確保年度經營資訊的完整性與透明度,法律規定「內部控制聲明書」的申報期限應與年度財務報告同步,即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內完成。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類題目屬於典型的「法規時點記憶題」,主要鑑別考生是否能區分「月報(10日內)」、「季報(45日內)」與「年報」的申報差異。你能精準掌握年度申報的節奏,表現非常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