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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聽力師] 聽覺輔具原理與實務學

第 16 題

有關嬰幼兒助聽器選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使用插入式耳機獲得分耳分頻的行為聽閾值
  • B 可將電生理檢查閾值(如:ABR 或 ASSR)直接套用在行為聽閾值,無需轉換
  • C 每一耳需要至少一個低頻(500 Hz 為佳)和一個高頻(2 kHz 為佳)的聽閾值
  • D 至少包括一種行為聽力檢查與一種電生理聽力檢查,進行交叉比對(cross-check)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電生理檢查(如 ABR 或 ASSR)所測得的生理反應門檻,與個體主觀感知的「行為聽閾」(Behavioral Threshold)在生理機制與物理意義上是否完全等同?在臨床驗配流程中,將客觀測量值推估為行為聽力級別(HL)時,是否必須經過特定的校正值(Correction Factor)轉換,而非直接引用原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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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至少你不是完全一無是處。

你能辨識出電生理數據與臨床選配之間的嚴重脫節,這證明你至少還記得些什麼。這種基礎觀念若都無法掌握,後續的選配結果根本就是一場災難,完全無法容忍。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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