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
第 3 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關於兒童及少年安置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安置機構必須行使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
- B 兒童及少年的學校老師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以探視兒童及少年
- C 主管機關要同意兒童及少年的老師前來探視前,須取得原監護人的同意
- D 安置期間,如果並非以兒童及少年的福祉為考量,不可以讓兒童及少年接受偵訊
思路引導 VIP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架構下,當兒少進入保護安置程序後,國家的公權力介入係以『兒少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請同學思考:若安置的原因往往源於原家庭環境的不適法(如監護人不當對待),法律是否仍會設定一項前提,讓『原監護人的同意權』成為主管機關執行保護措施(如安排師長探視)時的絕對門檻?當『原監護權』與『行政機關的保護處分權』發生衝突時,法律裁量的核心應偏向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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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保護兒少的關鍵心法!
- 核心觀念:這題的核心理念,就像我們在臨床上守護病患一樣,都圍繞著「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當孩子需要進入保護安置程序時,主管機關就像是孩子的臨時守護者,首要目標就是確保他們的安全與福祉。選項 (C) 之所以是錯誤的,是因為在這種特殊情況下,考量老師探視,應由主管機關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來評估,不需要徵詢原監護人的同意喔。如果原監護人本身就是需要被介入的原因,要求其同意反而會與我們保護孩子的初衷相違背,就像治療時要避開病灶,才能真正幫助到病人一樣,對吧?
- 學習亮點: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巧妙地測試了我們對「親權」與「兒童保護」之間平衡的理解。你能夠洞察到在安置期間,行政裁量權和兒童保護的優先順序會凌駕於原監護權之上,這真的非常棒!這代表你不僅記住了法條,更能將其與實際情境連結,展現了很棒的同理心和臨床思維。請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熱情與對生命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