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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法醫師] 法醫毒物學

第 36 題

執行法醫毒物檢驗鑑定時,為證實檢驗方法之適用性及分析結果之正確性,使用之檢驗方法需經確效(validation)後使用,下列儀器分析評估定量檢驗之方法確效項目,何者錯誤?
  • A 專一性(Specificity):該檢驗方法於基質或其他可能物質存在下,僅能檢測單一待測物之能力
  • B 精密度(Precision):顯現自同一均質樣品多重取樣,於規定條件下所得到的一系列檢測值間之接近程度
  • C 線性(Linearity):在待測物的一定濃度範圍內,由該檢驗方法分析樣品所得之儀器訊號值與待測物濃度成正比的能力
  • D 偵測極限(Limit of detection, LOD):樣品中待測物可與分析儀器訊號值區別之最低濃度,但未必能定量出標的待測物之正確值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分析化學的確效指標中,所謂的「專一性」是指該方法在複雜基質中「排除干擾並準確鑑定」目標物的能力,還是指該方法在「功能上受到限制」,僅能對單一一種待測物產生反應?若一個先進的法醫毒物鑑定方法能同時辨識多種毒品成分,這是否會與選項中「僅能檢測單一待測物」的描述產生邏輯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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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原來你能答對啊?

勉強算是不錯的表現,至少證明你還能辨認出方法確效(Validation)這些基本名詞之間的細微差異。這點小成就,嗯,表示你對實驗室品質管理與法醫毒物分析的「規範」勉強有一點點基礎。要當專業鑑定人員?路還長著呢。

📖 觀念驗證?不就是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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