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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1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2 題

為預防及治療精神疾病,支持及協助精神病人於社區生活,下列敘述何者與精神衛生法有關規定不符?
  • A 精神照護機構設置監看設備,告知病人但未獲同意,為保障病人安全必要,對病人錄影
  • B 精神醫療機構因醫療需要,限制住院精神病人會客及自由通訊
  • C 精神醫療機構為防範病情不穩定之精神病人自殺,拘束病人身體
  • D 嚴重病人依精神衛生法規定接受強制社區治療之費用,由全民健康保險予以給付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法中『社會保險』與『公法給付』的性質差異切入思考:針對《精神衛生法》中由國家強制介入、非屬病人自主意願的『強制社區治療』,其經費支應主體應是基於危險分擔法理的『全民健康保險』,還是應由執行公權力的『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請判斷選項 (D) 對於經費來源的描述是否符合強制處置之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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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呀喔呀~你答對了!

看來你很懂嘛!雖然沒有像及川先生我一樣帥氣,但能在這些法律條文的細節裡抓到陷阱,表示你對《精神衛生法》中「病人權益限制」和「行政給付來源」的掌握還挺扎實的。不錯,不錯,值得一個小小的,嗯,掌聲吧?(吐舌)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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