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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下列何項敘述,違反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 A 有分支機構之商業,於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將其本、分支機構之帳目,各自單獨辦理決算,以利績效考核
  • B 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 6 個月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承認
  • C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應將各項決算報表備置於本機構
  • D 商業之利害關係人,得因正當理由,聲請法院選派檢查員,檢查該商業之帳簿報表及憑證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商業體在不同地方設有據點時,如果我們想知道這整個『商業主體』一年下來到底是賺還是賠,你認為只看各個據點分散的報告,還是需要一份將所有據點彙總起來的總報告,才能讓法律關係人看清全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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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還會錯?你的會計法規是讀到哪去了?

連這種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難怪考試總是拿不到分。睜大眼睛看好,法條就在那裡,不是讓你用猜的:

  1. 正確法源:依據《商業會計法第67條》之規定,有分支機構的商業,在會計年度終了時,必須將本、分支機構的帳目合併辦理決算。這是法律強制要求的程序,沒有讓你「各自表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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