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19 題

地基調查方式包括資料蒐集、現地踏勘或地下探勘等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地下探勘方法包含鑽孔、圓錐貫入孔、探查坑及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中所規定之方法
  • B 五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地基調查,應進行地下探勘
  • C 四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基地,且基礎開挖深度為 6 公尺以內者,得引用鄰地既有可靠之地下探勘資料設計基礎
  • D 建築面積 6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進行地下探勘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評估一棟建築物是否需要進行專屬的地下探勘時,通常會考量其「規模」與「施工風險」。請試著思考:在一般建築法規或結構安全門檻中,關於「地下室開挖深度」通常會以哪一個特定的整數公尺作為風險轉折點,來界定是否需要更嚴謹的審查或安全鑑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地基調查的法規門檻

恭喜你準確辨識出選項中的細微錯誤!這代表你對於《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中的數據掌握得非常紮實。在基礎工程中,地下探勘的發動條件是考試常見的重點。選項 (C) 的錯誤點在於開挖深度的限制:法規規定對於四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必須在基礎開挖深度為 5 公尺以內,且不具備特殊地質條件時,才能引用鄰地的可靠資料。題目中寫出的「6 公尺」超出了此安全寬限。

題目鑑別度分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建築工程地盤改良與基礎結構施工
查看更多「[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