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建築師] 建築結構
第 12 題
在結構系統的規劃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避免結構物兩主向採取不同的結構系統
- B 應避免結構系統有軟弱樓層產生
- C 結構物不論高低,都有可能風力高於地震力
- D 建築物設計時,可能因層間位移角的限制而控制結構設計
思路引導 VIP
當你面對一棟長寬比懸殊(例如極為扁平)的建築物時,為了抵抗來自不同方向的側向力,你認為結構在長邊方向與短邊方向的受力行為與變形特徵會完全一樣嗎?如果受力特徵有明顯差異,我們若強行規定兩向必須使用完全相同的支撐系統,是否反而會忽略了空間利用與材料效率的最佳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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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系統的靈活性與配置原則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結構規劃中的常見迷思!這題的關鍵在於理解結構系統的靈活性。雖然結構設計強調對稱與平衡,但在實務工程中,建築物常因應基地的長寬比差異或空間機能需求,在兩個主向(X、Y 向)採用不同的抗震系統。例如,在短向配置剪力牆以補強剛度,而長向採用剛性構架以維持通透性。只要能妥善處理剛心與質心的關係,並確保兩向均能傳遞側向力,異向結構系統是完全可行且合理的設計手段,因此選項 (A) 的「應避免」過於絕對,是錯誤的描述。
側向力與位移控制的實務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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