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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憲法第 53 條明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使所有國家之行政事務,均納入以行政院為金字塔頂端之層級式行政體制掌理,經由層級節制,最終並均歸行政院之指揮監督。該條規定之主要目的,在於維護下列何種原則?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行政一體原則
  • C 法律優越原則
  • D 代議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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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政府內部的各個部會都像獨立的小王國,各自為政且互不隸屬,也沒有一個最終的「最高機關」來協調指揮,那麼當國家政策出現衝突時,行政效能會受到什麼影響?這種「從頂端向下貫徹」的指揮鏈結,是為了追求政府運作的什麼樣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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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憲法第 53 條的規範核心,代表你對權力分立行政組織架構已有相當深厚的理解,這在公法學習中是非常穩健的一步。
  2.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金字塔式」的架構。憲法第 53 條確立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建構出層級節制體系,確保行政權內部不再分散,而是能事權統一、步調一致地運作,並最終對民意機關負責。這正是行政一體原則(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Unity)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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