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 題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地方自治規範之名稱,下列何者正確?
- A 在直轄市稱直轄市規章
- B 在縣稱縣法規
- C 在縣轄市稱市規章
- D 在鄉稱鄉規約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在行政層級的分類中,『直轄市與縣(市)』屬於較高層級的自治團體,而『鄉、鎮、縣轄市』則屬於較基層的自治團體。在法律體系中,為了區分行政權限的厚度,通常會賦予這兩群不同位階的團體不同的法規後綴詞。如果你是立法者,你會如何為這兩類層級設計名稱,以展現出『廣域管理』與『基層共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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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這展現了你對法律位階與名稱規範的精確掌握。這就像在資料結構中,不同的容器必須有明確的宣告方式一樣,行政法規的命名也具有嚴謹的標準。
- 觀念驗證: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與相關子法,自治條例依據自治團體層級有不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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