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原則何者不具憲法位階?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法律明確性原則
  • C 信賴保護原則
  • D 有利不利一體注意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憲法與法律的位階分層中,若某個原則是用來規範官員在處理個案時應『客觀公平、好壞都看』的具體辦事手續,它更像是一個國家的『根本骨架』,還是一個在特定程序法中教導公務員如何作業的『技術性指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你這次沒掉進坑裡。

  1. 區分能力驗證
    • (A)、(B)、(C) 這些,是法治國原則的具體展現,是憲法位階的『基本原則』,大法官解釋都講到爛了,是連行政法入門者都該印在腦子裡的常識。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法原則之位階
💡 區分行政法原則屬於「憲法位階」或「一般法律位階」。
比較維度 憲法位階原則 VS 法律位階原則
法理來源 法治國原則、憲法23條 行政程序法具體條文
核心代表 法律保留、信賴保護 有利不利一體注意
規範性質 屬最高指導原則 屬行政行為程序要求
💬憲法位階原則多由大法官解釋確立,法律位階原則則多由法律明文規定。
🧠 記憶技巧:憲法級:保留、明確、信賴、比例;法律級:有利不利、誠信、公益。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所有行政法上的「一般法律原則」都具有憲法位階,應特別注意個別原則的法源依據。
法治國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9條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法之基本原則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