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原則何者不具憲法位階?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法律明確性原則
- C 信賴保護原則
- D 有利不利一體注意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憲法與法律的位階分層中,若某個原則是用來規範官員在處理個案時應『客觀公平、好壞都看』的具體辦事手續,它更像是一個國家的『根本骨架』,還是一個在特定程序法中教導公務員如何作業的『技術性指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你這次沒掉進坑裡。
- 區分能力驗證:
- (A)、(B)、(C) 這些,是法治國原則的具體展現,是憲法位階的『基本原則』,大法官解釋都講到爛了,是連行政法入門者都該印在腦子裡的常識。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法原則之位階
💡 區分行政法原則屬於「憲法位階」或「一般法律位階」。
| 比較維度 | 憲法位階原則 | VS | 法律位階原則 |
|---|---|---|---|
| 法理來源 | 法治國原則、憲法23條 | — | 行政程序法具體條文 |
| 核心代表 | 法律保留、信賴保護 | — | 有利不利一體注意 |
| 規範性質 | 屬最高指導原則 | — | 屬行政行為程序要求 |
💬憲法位階原則多由大法官解釋確立,法律位階原則則多由法律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