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2年
[測量製圖]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第 三 題
三、土地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變更或依建築法第 44 條或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調整地形,得申請土地複丈;請問如依上述建築法規定調整地形申請土地複丈時,應檢附何種文件?請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針對「特殊原因申請複丈」的特別規定,特別是2023年大修法後的最新條號。解題時應採分層論述:先列出「一般性申請文件」,再精準點出針對「調整地形」的「特定證明文件(主管建築機關證明)」與「物權保障文件(他項權利人同意書)」,並補充登記機關的職權代查義務以完整取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依建築法調整地形申請土地複丈時,除一般複丈基本文件外,應具備之特殊證明文件及對他項權利人之保護機制。 【解析】 為解決畸零地無法單獨建築之問題,促成土地有效利用,土地所有權人得依建築法第44條或第45條規定,與鄰地協議調整地形。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申請此類土地複丈時,應檢附之文件可分為「一般性文件」與「特定性文件」詳述如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