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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第 三 題

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請詳細說明何謂共用部分?並請詳細說明公共基金的來源有那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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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標準的法條記憶與名詞解釋題,測驗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核心概念的掌握。解題關鍵在於精確引述法條:第一層次引用第3條寫出「共用部分」定義;第二層次引用第18條列出「公共基金」的四項法定來源,作答時務必標明法條條次並採條列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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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旨在測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維持公寓大廈日常營運與修繕之兩大核心概念:「共用部分」之界定與「公共基金」之財源。依據該條例規定,茲分述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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