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第 四 題
四、縣(市)志一向是歷史領域的書寫成品。早年還作為治理之資,現今通常僅僅是一個外包標案來產出一份供奉在架上的歷史紀錄文本。試論如何經營縣(市)志作為縣(市)政治理之資。(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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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打破「方志即歷史文本」的單一視角,將其視為「地方知識庫」。解題可從《文化基本法》的文化參與權切入,並對接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與「地方創生」政策,從「編纂過程(民眾參與)」、「載體轉化(數位科技/開放資料)」、「跨域應用(文創/觀光/教育)」三大面向,論述如何將死板的標案產物轉化為活絡地方經濟與社會認同的「文化治理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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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縣(市)志不僅是記錄過去的文獻,更是建構地方認同與施政藍圖的基石。在當前文化治理(Cultural Governance)脈絡下,應打破傳統外包標案的思維,以《文化基本法》保障之民眾文化參與權為核心,透過數位科技與跨域整合,將縣(市)志轉化為驅動地方發展的活體資本。 【論述】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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