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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經建行政] 公共經濟學

第 五 題

五、跨國課稅中,屬地主義(territorial system)與屬人主義(global system)有何差別?若有一國家 A 對其國民在其他國家的所得,採屬人主義課稅,但允許海外所得稅可以抵減(tax credit)。假設 A 國所得稅率40%,其國民有海外所得100萬元,外國所得稅率為20%,請問此一納稅人需繳納多少所得稅給A國政府?(20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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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釐清「屬地主義」與「屬人主義」在課稅權歸屬上的根本差異(所得來源地 vs. 納稅義務人身分/居住地)。接著處理計算題,依序算出「國外已繳稅額」與「母國應納本稅」,再套用「國外稅額扣抵(Tax Credit)」機制,母國最終應納稅額等於母國本稅減去可扣抵之國外稅額(需注意扣抵上限通常為母國稅率計算之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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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跨國課稅制度的核心在於解決重複課稅與稅收管轄權的衝突,主要分為以所得來源為基準的「屬地主義」及以納稅人身分為基準的「屬人主義」。 【論述】 一、屬地主義與屬人主義之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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