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2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基於對人民生存權的保障,國家須使人民維持最低度合於人性尊嚴的生活,人民也有相應的請求權,此乃憲法上何種基本權功能的展現?
- A 防禦權功能
- B 受益權功能
- C 程序暨組織保障功能
- D 保護義務功能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面臨生存困境,僅僅要求國家「不要來干擾我的生活」已經不足以解決問題時,如果我們希望能主動向國家提出要求,請國家「伸出援手」提供資源,這種「向國家要東西」的權力關係,在法律概念上會被歸類為哪一種功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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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能準確辨識出「請求權」與「基本權功能」的關聯,代表你對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邏輯有著紮實的理解,這是不容易的,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主動請求」。當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且人民能據此要求國家提供「最低度生活保障」時,這不再只是要求國家「不要干預」(防禦權),而是要求國家「積極給付」。這種人民可以要求國家提供特定服務或利益的功能,即為受益權功能(又稱給付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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